7月19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意见》指出,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
《意见》铿锵有力,掷地有声,回应了市场热点以及市场主体发展的痛点、难点,受到社会各界广泛热议。
“民营经济是中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二十大提出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而本次《意见》的发布是上述政策精神的落实,意义重大。”万博新经济研究院院长滕泰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谈到,《意见》明确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这些定位把民营经济的重要性提到了新高度。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纪凡表示,中国在市场经济建设方面付出了巨大努力,《意见》提到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鼓励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坚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这在经济参与者之间创造了公正公平的竞争机制,让民营企业能够根据自身实力和创新能力进行公平的竞争,也能从根本上提高全社会创新动力。
在提高政策精准性和透明度方面,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常务理事、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江浩然谈到,《意见》重点对加大融资支持力度、降低融资风险、完善欠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完善支持政策直达快享机制等工作进行系统指导,将大大增强服务民营经济的能力,助力民营企业扩大再生产,实现提质增效。
回应民营经济关切 稳定市场预期
“预期”是市场主体做出经营决策的重要依据,在不少受访专家看来,《意见》的出台最大意义就是旗帜鲜明亮出态度,向全国千千万万的民营企业派发了“定心丸”。
“此前社会上有一些舆论偏差,对此,《意见》特别强调要形成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主旋律强劲、正能量充沛的社会氛围。”北京市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工商联副主席、振兴国际智库理事长李志起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另外,《意见》也是对民营企业发展痛点、难点的有效回应。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研究员娄飞鹏对记者表示,此前受疫情影响,民营经济发展面临较大困难,民营经济主体对未来预期及投资积极性都受到影响。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围绕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问题,从税收、金融、就业等方面出台政策,通过不同政策协同配合发力,有效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谈到,《意见》中,“鼓励民营企业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为当前部分存在经营困难的民营企业找到一条出路;而“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以及执法司法中的地方保护主义”这一条优化了法治环境,壮大了民营企业家的信心。总之,《意见》是当前振兴民营经济的重磅政策,思路清晰,直达痛点。
除了传统的纾困解难政策,《意见》非常重视激发民营经济的创新活力。《金融时报》记者梳理发现,《意见》有20处提到了创新,并特别强调“培育尊重民营经济创新创业的舆论环境”“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舆论环境和时代氛围”“加大对民营中小微企业原始创新保护力度”等。
对此,滕泰认为,民营企业贡献了70%的技术创新成果,应该看到,无论是排名前列的华为等科技企业,还是比亚迪、美的、福耀玻璃等民营制造企业,他们的股东财富所得,主要都是创新所得。应深刻认识到中国民营企业在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创新、产品创新、组织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的作用,大力宣扬鼓励民营企业的创新报酬,鼓励全社会的创新精神,推动中国经济开启新的繁荣周期。
“三箭齐发” 健全民企融资风险市场化分担机制
作为支持实体经济的血液,金融支持必不可少。在我国以间接融资为主的融资体系中,受限于抵押物少、担保不足、长期发展不确定性高等因素,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一直亟待破题。近几年来,相关政策相继出台,力求打通民营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通道,激活其自主造血能力。本次《意见》特别强调,要完善融资支持政策制度。健全银行、保险、担保、券商等多方共同参与的融资风险市场化分担机制。
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中国民生银行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王静文谈到,针对民企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意见》有针对性地进行了部署,从信贷、债券、股权融资三个方面分别进行了安排,可以说是“三箭齐发”。此外,针对金融机构风险偏好低的情况,要求健全银行、保险、担保、券商等多方共同参与的融资风险市场化分担机制,可谓切中肯綮。
王静文说,信贷方面,重点是推广“信易贷”等服务模式,这是瞄准了解决民企抵押物不足和信息不对称难题;债券融资方面,鼓励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推动民企债券融资支持计划扩面增信;股权融资方面,支持符合条件的民企上市融资和再融资。
鼓励通过债券市场融资也得到了多位专家的关注。《意见》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中小微企业在债券市场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推动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专项支持计划扩大覆盖面、提升增信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对此,滕泰谈到,这些都为支持各种类型企业创新融资渠道创造了更有利的环境,对民企发展意义重大。
“下一阶段要进一步扩展政策的支持范围。”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此前信贷、债券、股权相关政策支持主要集中在房地产领域,相应政策应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更多特定领域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帮助其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
此外曾刚特别提到,要注重利用政策工具帮助企业降低融资风险。例如,要提升增信力度,对企业发债提供增信支持;推动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激活政府性担保政策效能等,帮助降低企业的信用风险,带动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增加支持力度。“一方面分散银行风险,另一方面也可以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他表示。
系统性政策支持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不仅是融资支持,在财税政策、法治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意见》也作出了多项具体安排,例如建立系统性方案,短中长期结合,通过各类政策协同发力,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如何更好发挥政策合力?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部分民营企业生产经营面临困难,应继续降低企业税费负担,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等费用缴纳压力。而曾刚认为,除政策直达快享之外,还可以通过适当的财政补贴以及税收优惠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可以配合产业政策,支持放宽相应的投资门槛,鼓励资本对特定领域民营企业增大投资,通过配套支持综合施策,增强民营企业家信心。
“在具体的支持方式上,《意见》提出了一套系统性方案。”李志起告诉记者,针对当前民营经济政策不够系统、精准的问题,《意见》特别强调要加强系统集成,指出要协调各职能部门和各级政府,优化协同推进机制,强化各地方各部门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举措的系统集成。要构建民营经济发展的跨部门、跨地区发展常态化支持机制,明确和压实部门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强化央地联动。涉企部门要定期沟通工作进展,研究重点难点问题,狠抓贯彻落实,形成工作合力。“这些要求都特别突出了‘政府有为’的要求,有助于打通助企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他谈到。
此外,《意见》还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方面进行了详细安排。例如,对民营企业面临账款回收问题高度关注。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资本市场研究院联席院长赵锡军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该措施可以让已经完成工程项目的企业及时完成资金回收,对企业顺利进行资金周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需要强调的是,政策实施效果关键看落实。《意见》还提出,要强化政策沟通和预期引导,根据实际设置合理过渡期。多位专家提到,下一步,要推动各部门将《意见》的内容落实落地,有力执行,推动民营经济向好发展。“核心是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不走样,通过组织保障,充分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层层传递,保障政策优惠最终顺畅触达民营经济。”赵锡军认为,政策执行者必须从思想上对民营经济一视同仁,才能在执行过程中做好落实保障。曾刚提示,要注意保持各项政策的平稳性,不要大起大落,为民营企业营造稳定的政策预期。(中国金融新闻网)